2008/06/22 | 第三者受命
类别(思绪如潮) | 评论(0) | 阅读(21) | 发表于 01:10

    汉景帝的时候,儒道两派就汤武受命的课题争执不休。所谓“汤武受命”,就是指商汤取代夏桀、周武取代商纣这两场革命。道家认为,人家搞得再不好,你也只能帮着尽量搞好而没有上去抢位子的权利;儒家则坚持,这个位子是会挑人的,你不好就得换别人。

    汉景帝真为难――赞成道家吧,自己的江山是从秦朝手里抢过来的;赞成儒家吧,保不准将来就有人以此为借口向刘家发难。没办法只能和稀泥,说是吃肉的人不吃马肝(据说有毒)不算不会吃,做学问的人不研究汤武受命不算蠢蛋。

    第三者的课题,其实就是汤武受命的微缩版,赞成或者反对,都会落下不是。你说“爱情无罪,小三有理”,今天能赞成抢人家男友,明天就能赞成抢人家老公,今天你能抢人家,明天也能被人抢,这不是给社会增添不和谐因素嘛!你说“不是真爱,活该被抢”,这个问题要分从谁的角度来看,如果从被抢者的呢?你说“必须从一而终,否则猪笼伺候”,连互相选择和更正误选的权利都要剥夺掉,那近几个世纪的人类文明不是白进步了?

    天予不取,反受其咎;时至不迎,反受其殃;天地无亲,常予善人。类似的话,经常出现在一些为第三者赋予合法性的场合,比如诸葛亮劝刘备夺取西川等。至于究竟“善”还是“不善”,只有他们自己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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